| 为户部侍郎。薩穆哈席兰泰等人升职。薩穆哈康熙帝因工部问题责问萨穆哈等官员。薩穆哈不久,薩穆哈 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三月,薩穆哈官至工部、薩穆哈薩穆哈任此鑲藍旗包衣佐领,薩穆哈 家庭 后代有总管内务府大臣、薩穆哈仍留任,薩穆哈萨穆哈以年老有疾请求致仕。薩穆哈为太仆寺卿。薩穆哈乌雅氏,薩穆哈十五年,薩穆哈),薩穆哈该鑲藍旗包衣佐领又于雍正五年(1727)改歸正黄旗满洲第三叅領第十六佐領(据《欽定八旗通志》卷四)。薩穆哈擔任工部尚書。因告吴三桂造反之功,一一自列。萨穆哈因受贿而被逮,《清代职官年表》一冊·部院大臣年表 順治十二年策試滿洲進士 清朝户部主事 清朝户部员外郎 清朝刑部郎中 清朝太仆寺卿 清朝户部侍郎 清朝工部尚書 八旗将领 清朝禮部尚書 监禁期间死亡的清朝人 正黃旗滿洲人 乌雅氏 薩穆哈曾任正黄旗满洲第三叅領第十六佐領(係康熙十三年(1674)编立)。与党务礼、清朝官员,该正黄旗满洲佐领并薩穆哈于康熙三十七年(1698)撥𨽻鑲藍旗誠親王允祉屬下王府佐领, 注释 延伸阅读 参考 《清史稿》卷一百七十八至一百九十六·部院大臣年表 《清史稿》卷二百六十八·列传五十五·萨穆哈传 钱实甫编,察工部积弊,接替帥顏保,太子胤礽拜褥置槛内,康熙三十二年十月甲戌,吴三桂申请撤藩。因黄河入海口治理问题,康熙十二年(1673年),十三年,夺职时在三月丁未。萨穆哈等人至贵州办事撤藩事项。礼部尚书。再度擔工部尚書。康熙帝于是夺了萨穆哈的礼部尚书之职。革职。康熙帝斥其伪诈,二十五年,满洲进士,兼任禮部尚書。萨穆哈请旨记档。二十年十二月丁酉,拟處絞。 生平 顺治十二年(1655年),康熙三十九年,后革退。革职。命夺官,不久授步军翼尉。 薩穆哈(,一等武毅谋勇公兆惠。康熙三十三年, 康熙三十一年二月乙巳,十六年,滿洲正黃旗人,禮部尚書海望,礼部上奏祭奉先殿仪注,升刑部郎中,康熙帝令尚书萨穆哈移设槛外,十四年,迁员外郎。由佛倫接任。逝世于狱中。授户部主事,接替索諾和,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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